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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顯示的是 12月, 2005的文章

楊儒門獄中信-我為什麼要上訴

上訴並不因為刑期的長短或是對於法律的公平性有所質疑。「關」就是如此,好好關、用心關、認真關,並沒有什麼,不必看得太重。有形的監獄圍牆,限制的是身體的自由,並不阻礙心靈的成長與活躍,在乎所處的環境是一種「妄執」。生命有限,對於不相干的事務付出太大的心力與無所謂的煩惱,是一種不智的行為。 對於判決的結果,有任何的不滿或異議,並不適合當庭提出反駁或者是抗辯,那會造成無所謂的爭端與衝突。法庭代表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的最後防線,雖然有人不認同,但這就是法律,它只能持平,不可能盡如人意。當判決宣讀完畢後,不管聽到任何的結果,只能以謝謝來表達尊重。任何情緒性的反應,都不能表現出來。不滿、不服,有正當的管道可以申訴,那就是上訴。而我對於當庭宣判時,法官所說與判決書所載的「意圖供自己犯罪使用」不認同。這句話否定了我所追求的理念與訴求,「關心農民與小孩,不傷害任何人,不為了我自己就不需要害怕的信念」。 既然動機是不好的,如何能幫助別人?刑期怎麼判都不是我所關心的問題。但說我意圖不良…,這就是我所不能接受的。所以我選擇了上訴來表達我對於「意圖供自己犯罪使用」這句話的抗議。 引用來源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paul233&article_id=2712147 看完了真是令人感動,反覆讀過幾遍,眼淚就不禁流了下來。在這個社會裡,還是有許多無名英雄挺身而戰。

陳昇與劉若英

前天晚上(12/15),上完課回家,為了喘一口氣,打開電視隨便看看,剛好看到陳昇在桃色蛋白質裡對劉若英的專訪,這個專訪太有趣了,讓我不由得看完了整個節目,雖然隔天還有 Data Ming 的期末考。 節目裡劉若英與侯佩岑一直哭,陳昇則一直喝酒與唱歌,害劉若英數度高喊我不要錄了。現場氣氛讓人感到,不是單單的在做節目而已,而是情感糾纏很利害的兩人,在節目裡對話,有很多說不出的東西,只好以哭或唱歌來表達。 由節目裡看來陳昇很愛劉若英吧,但劉若英可能是因為事業心比較強或還是有其他原因,不肯一直待在陳昇的身邊,而跑到大陸去演戲發展,遠遠的陳昇也無法掌握,所以只好放棄。但兩人一碰面,整個場面就很難控制了。 記得一開始劉若英點了『風箏』要陳昇唱,而最後要結束的時候陳昇唱了『然而』,藉由歌曲來對話,真是有意思。 以下是兩篇報導,有一篇還是侯佩岑寫的。 陳昇 醉得很清醒 陳昇拒收禮奶茶噴淚師父挖舊事 爆她愛亂放電